高德测速地址_法律公益诊所 | 遛狗时被人以狗吓到孩子为由进行殴打 该怎么维权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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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期主持: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豪
海报设计: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陈倩
咨询人:陆女士
在牵着绳遛狗且有管束狗狗的情况下,我妈妈被别人以狗吓到小孩的理由,用铁杯子砸到嘴唇缝了三针、两颗门牙松动且需在拆线后把牙拔除。
现场有监控,警方让我们先治疗还未做笔录。
现在我们在自费住院治疗,对方啥事没有,请问下这种情况能不能追究对方刑事责任,以及怎么处理比较好?
解答人:广东臻善律师事务所律师罗炽升
此种情况,建议向警方提出伤情鉴定申请,委托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伤情。对方造成咨询人妈妈的两颗门牙松动且在拆线后需要把牙齿拔除,即达到轻微伤甚至轻伤的程度,最终以伤情鉴定结果为准。在故意伤害案件中,致人轻微伤是不构成犯罪的,只有造成轻伤以上的后果才构罪。若结果为轻微伤,可以要求公安对加害人予以治安处罚,比如治安拘留。若结果为故意伤害致人轻伤,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至于自费住院治疗,咨询人可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、误工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交通费、护理费等相关费用。
编辑:邓豪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