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相终会大白!临安一男子以为自己撞死了人,但一块蓝色油漆指出另一位元凶_高德总代理

www.travelzen.com.cn 高德园地 2021-02-05 220 次浏览 没有评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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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标题:真相终会大白!临安一男子以为自己撞死了人,但一块蓝色油漆指出另一位元凶

钱江晚报·小时新闻首席记者 鲍亚飞 通讯员 符栩潇

近日,杭州临安一男子报警称自己撞死老人,办案交警却从现场血迹发现可疑。通过缜密侦查,深挖真相,终于揪出肇事元凶。

1月12日11时58分,田某某报警称自己在高虹镇某隧道内撞死了一名老人。接警后,临安交警大队领导及办案民警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勘查。

经询问,田某某,男,32岁,称自己在事故发生前未注意观察老人动态,驾驶车辆撞击了三轮车和老人。事发隧道内未安装监控,田某某后方的车主也证实了田某某的陈述,该起案件本可以就此结案。但是,交警在现场勘查中发现:从事故现场血迹分布情况和其它散落物品的位置来看,案件存有疑点。

交警立即召开紧急案情分析会,通过对现场痕迹及走访情况进行分析,死者可能在被田某某的车辆撞击前已被其他车辆撞击倒地,田某某驾驶的车辆不一定是该事故的第一肇事车辆,该案件极有可能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。

交警立即启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程序,抽调了多名经验丰富的办案人员进行侦查。

因监控情况不理想,事故车辆又是一辆装运垃圾的三轮车,导致事故现场留下了大量的垃圾,第一次撞击是否留下散落物无法确定,这些都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了很大的困难。从三轮车尾部残留的蓝色油漆推断,第一次撞击可能是一辆蓝色车辆。办案民警调取了大量的监控资料、来往车辆行车记录仪视频,并对路过现场的车辆进行了走访调查。

经过数个小时的不懈努力,终于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,揭开了事故真相:当日,郑某某驾驶一辆货车行驶至事发隧道,与同方向推行人力三轮车的老人发生碰撞,事故发生后郑某某驾车逃离事故现场。大约五分钟后,田某某也驾驶小型轿车行至该路段,又与停在路面上的人力三轮车及已经倒地的老人发生碰撞。

当晚22时,肇事嫌疑人郑某某在家属的陪同下前往事故中队投案,现已被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。经审查,犯罪嫌疑人郑某某,是一名货车司机,发生事故后因害怕选择驾车逃逸。目前,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。

《刑法》第一百三十三条,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,因而发生重大事故,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因逃逸致人死亡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
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能做到谨慎驾驶,肇事后莫逃逸。任何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,要尽到第一时间报警,保护现场、抢救伤员的法定义务,不可存肇事逃逸的侥幸心理,因为法网恢恢,疏而不漏。

责任编辑:周珊珊(EK006)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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